详细内容
担保相关资料
保证金证明:缴纳保证金的银行流水或存款证明等。
抵押物资料:如房产、土地等抵押物的产权证明文件、评估报告。
质押物资料:如存单、股权等质押物的相关证明文件、评估报告。
第三方担保资料:第三方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担保意向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
履约保函
有效期通常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完成后的一定期限止,一般为 1 年至 3 年左右。以建筑工程合同为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涵盖整个工程建设期,一般小型建筑项目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可能为 1 年至 1.5 年,中型项目可能为 1.5 年至 2 年,大型项目可能达到 2 年至 3 年甚至更长。若合同有质量保证期的约定,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可能会延长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一定时间,如质量保证期为 1 年,履约保函可能会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延长 30 天至 90 天,以确保承包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申请人营业执照:证明申请人的合法经营身份和主体资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用于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授权情况。
保函延期申请审核通过后,新的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按约定的特定日期开始:申请人和受益人在申请延期时明确约定了新的有效期起始日期,比如双方协商确定从原有效期届满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新的有效期。以工程履约保函为例,如果原保函有效期到 2025 年 5 月 31 日,双方协商延期后约定新的有效期从 2025 年 6 月 1 日开始。
从原有效期届满日顺延:即新的有效期紧接着原有效期结束的时间开始。如投标保函原有效期到 2025 年 3 月 31 日,延期申请获批后,新有效期从 2025 年 4 月 1 日开始。
根据特定事件发生时间确定:如果保函延期与特定事件相关,那么新有效期可能从该特定事件发生之日起算。例如工程履约保函,因工程延期,约定新有效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预付款保函可能约定自预付款再次支付或满足一定的使用进度条件后开始计算新的有效期。
按合同履行进度确定:若保函与合同履行进度紧密相关,可能根据合同的阶段性履行情况来确定新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比如分期交付货物的合同履约保函,在原保函有效期内需延长时,可能约定自某一期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对应开启新的保函有效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