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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
通常为投标有效期加上一定的延展期,一般在 30 天至 180 天之间。例如,一些小型项目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可能为 30 天至 60 天,而大型复杂项目,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可能会长达 90 天至 180 天,以便招标人有足够时间完成评标、定标等工作。
质量保函
有效期通常从工程竣工或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的一定时间止,一般为 1 年至 5 年。对于普通的工业产品,质量保函有效期可能为 1 年至 2 年;对于一些大型机械设备或关键基础设施项目,质量保函有效期可能会达到 3 年至 5 年,如大型电站设备的质量保函有效期可能为 3 年至 5 年,以保证设备在较长时间内的正常运行和质量问题的解决。
保函延期申请审核通过后,新的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按约定的特定日期开始:申请人和受益人在申请延期时明确约定了新的有效期起始日期,比如双方协商确定从原有效期届满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新的有效期。以工程履约保函为例,如果原保函有效期到 2025 年 5 月 31 日,双方协商延期后约定新的有效期从 2025 年 6 月 1 日开始。
从原有效期届满日顺延:即新的有效期紧接着原有效期结束的时间开始。如投标保函原有效期到 2025 年 3 月 31 日,延期申请获批后,新有效期从 2025 年 4 月 1 日开始。
根据特定事件发生时间确定:如果保函延期与特定事件相关,那么新有效期可能从该特定事件发生之日起算。例如工程履约保函,因工程延期,约定新有效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预付款保函可能约定自预付款再次支付或满足一定的使用进度条件后开始计算新的有效期。
按合同履行进度确定:若保函与合同履行进度紧密相关,可能根据合同的阶段性履行情况来确定新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比如分期交付货物的合同履约保函,在原保函有效期内需延长时,可能约定自某一期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对应开启新的保函有效期阶段。
保函本身及相关约定方面
保函条款限制:原保函条款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延期,或对延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申请人的情况不符合这些条件,担保机构只能按照保函条款执行,拒绝延期申请。
与受益人未达成一致:投标保函涉及申请人、担保机构和受益人三方,若受益人不同意保函延期,担保机构出于维护各方利益平衡和合同约定的考虑,通常不会批准延期申请。
超过担保机构规定期限:担保机构可能对接受保函延期申请有时间限制,如规定必须在原保函到期前若干天内提交申请,申请人超过了这个期限才提交,担保机构可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