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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
有效期一般从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预付款全部扣回或合同约定的预付款返还期限届满后的一定时间止,通常为 6 个月至 1 年半。在一些货物采购合同中,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可能为 6 个月至 9 个月,而在工程建设等预付款金额较大、返还周期较长的项目中,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可能为 1 年至 1.5 年。
预付款保函
结合预付款使用情况:重点说明预付款的使用进度与项目实际进展的匹配情况,若预付款尚未完全使用且项目需要延期,要解释清楚剩余预付款在延期期间的使用计划。
考虑扣回安排:明确在保函延期期间预付款的扣回计划和方式,确保预付款的安全和合理扣回,让担保机构了解不会因延期而增加预付款无法扣回的风险。
财务数据支持: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财务报表等数据,证明申请人有能力在延期期间合理使用预付款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
行业惯例和操作规范
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等领域,《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等国际规则明确要求银行保函必须规定一个失效日期,以便于各方操作和风险管控,遵循国际惯例有助于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国内实践:国内银行和担保机构在开具履约保函时,也通常会明确约定有效期,一般会根据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特点等因素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至 180 天等。
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履约保函不能无限期延期,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法律认可履约保函等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期限限制的。
合同约定:履约保函本身是基于合同而设立的担保文件,合同双方通常会在保函或基础合同中对有效期及延期条件等进行约定,一般不会约定无限期延期,而是会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期的具体条件和期限。